“不用开户籍证明,让单位开个证明就可以!”昨日,市民李女士给记者来电反映,本报报道了《无法证明母女关系母亲输血不能免费》的事情后,陕西省血液中心西安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到她,事情得到了解决。
据西安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、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,自献血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用血:第一,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后五年内临床用血的,按照献血量的三至五倍免费用血;第二,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,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;第三,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时,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;第四,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,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,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而在本省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用血后,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单位出具的用血单据到采血单位核销用血费用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临床用血的,还须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。